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、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》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我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05日完成了自主验收,现向社会公开本次验收的相关信息,接受社会的监督。现将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关于“蓝宝石衬底扩建项目”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07月05日~2018年08月03日(20个工作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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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: